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余杭区民政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紧紧围绕“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目标,全力做好民政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和发布相关工作内容和政策法规,全方位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公布本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2023年,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民政为民鲜明本色,积极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彰显制度优势。通过“杭州·余杭”门户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公开征求意见及反馈2件、政策解读2件;发布重点领域消息89条,其中养老服务63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26条;发布招投标信息14条;发布人事招聘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区民政局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答复工作,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回复准确性,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年累计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11件,全部严格依法办理,按时限要求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和审核把关,严格履行“经办人提出申请-科室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同意”的三审制度;二是着眼形势任务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密或引发泄密风险;三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加强政策文件相关政务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区民政局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进一步加强和省市级媒体的专业合作,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全年公众号发布信息275条。和专业视频公司开展学习强国宣传合作,进一步提升民政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以局办公室为职能部门,指导各科室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坚持以问题和需求导向,持续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准确解读回应公众关心,按时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意见,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区民政局聘请1名法律顾问,积极落实公职律师制度,落实履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职责。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区民政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内容不够规范;政策解读仍以文字和图片形式为主,较为单一;部分栏目存在内容缺失和不及时更新的情况,等等。

(二)改进情况。2024年,区民政局将持续秉持“优质公开”理念,贯彻为民便民原则,努力用政府信息的“公开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一是加强学习管理,及时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确保政府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加大信息公开数量,提高政府办事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强化合力,加强各科室沟通,及时高效发布各类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余杭区民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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