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余杭区商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区委各项部署,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聚焦企业和群众的关注热点,常态化发布区商务局全体会议、专题会议、重点工作等信息,方便公众深入了解区商务局中心工作。依托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强化主动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余杭区商务局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77条,“余杭商务投促粮食”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近700条,总阅读量超30万次。通过杭州日报、余杭发布等区级以上媒体,公开信息300余条次,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区商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将信息发布与信息审核相分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面梳理法定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提升主动公开规范性。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依托区商务局高质量发展信息宣传队伍,不断加强与杭州日报、余杭融媒体等各类宣传机构的联动协作和素材共享,不断扩大宣传辐射面、提高品牌影响力,全力打造以“余杭商务投促粮食”微信公众号为主的“1+N”政务新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

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主动公开目录内容的日常更新维护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好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发布内容。积极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023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本报告所有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区政府8号楼10楼,邮编:310023,电话:8951625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几个方面需要改进:一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不断改进完善商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对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经办水平。

(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多渠道发布商务领域政府信息,丰富信息形式,畅通信息便民渠道。增加海报、H5链接等形式,增强信息内容的可读性和亲民性,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公众参与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影响力。理顺政务新媒体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发布内容审查,从源头上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个人隐私等公开,确保发布信息安全、客观、可靠。依托“余杭商务投促粮食”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实时发布商务领域最新政策信息,增加原创内容比例,全方位提高原创信息质量和数量,提升政府平台影响力和服务公众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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