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审管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编制本年度区审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余杭区门户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审管办综合科联系。(地址:浙江省余杭区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邮编:311121,联系电话:0571-8850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区审管办通过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1条,其中政策文件及解读26条,财政信息2条,政府集中采购122条,重点领域1条。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推文285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度,区审管办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已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岗。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及时公开本单位政策文件及解读、财政、人事等信息,并根据组织人事变动情况对机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和渠道。一是在政务服务大厅各楼层放置进驻部门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设置自助办理区以及开辟投诉通道,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的信息服务,让企业群众办事更高效便捷。二是在一楼政务公开区和余悦书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政府公报等查阅服务。三是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建立并完善微信公众号线上反馈通道,结合政府网站、政务热线等加强政民互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五)监督保障

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由综合科统筹负责,落实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以精准的考核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开展有序,基本做到公开内容无错,公开程序规范,积极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023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0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3年,区审管办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还存在不足与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够全、更新不够快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创新意识有待加强,形式、内容、载体方面有待进一步拓展。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标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2024年区审管办将从以下三方面精准发力: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标对表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持续推进信息起草、管理、审查、公开全流程规范化操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扎实开展单位内部理论及实操培训,通过认真学习研究,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业务能力。三是深化创新赋能。广泛运用图解、表格、视频等方式对政策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说,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丰富微信公众号线上互动形式,通过投票、留言等形式了解群众需求,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实现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