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乡村特色产业是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更是传承乡村文化、增强村民凝聚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乡村特色产业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鲜明辨识度、显著经济效益和持久生命力的特色村,能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

二、制定依据

根据《杭州市产业特色村培育认定方案》、《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余政发〔2024〕180号)精神,结合余杭乡村产业发展现状,制定本政策。

三、适用对象

余杭区区域内各行政村。

四、主要内容

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加强传统手工艺保护传承,培育一批不同韵味的艺术设计、文化创意、运动休闲等乡村特色产业专业村。产业特色村建设主体为村,按照“特色种养、特色加工、传统手工艺、乡愁美食、农文旅体融合”等五大类别分类建设。绩效目标要求特色产业效益高、融合发展程度深、联农带农作用强、集体经济成效显、特色产品品牌响。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运营品牌,每年开展绩效评比不超过10个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培育打造特色产业村,特色村评审认定分三个档次,第一档补助100万、第二档补助80万、第三档补助60万。

五、关键词解释

1.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2.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3.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是指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责任,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经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传承人,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4.“能工巧匠”。是指为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培育技艺精湛、素质精良的高素质劳动者队伍,提升文旅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人才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人才支撑,由市文广旅游局组织评审和认定的杭州市文旅行业“能工巧匠”。

六、注意事项

《实施方案》是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加快培育一批“特色优势鲜明、乡土气息浓厚、文化内涵丰富、产村融合紧密、带农增收效果显著”的产业特色村提出的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余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刘坚

联系电话:0571-89517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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