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受理编号为20241121A008的杭州国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于2024年11月21日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杭州国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崇化村蒿山头46号2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天次

种类和范围: 销售Ⅴ类放射源;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A4953] 

有效期至:2029年11月20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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